场地及设施使用守则
YO PLACE《场地及设施使用守则》
租用者或场地使用者须遵守 YO PLACE 筑梦空间(YO PLACE )所定的《场地及设施使用守则》(下称本守则)。
有关场地租用:
- 所有租用场地只限于场内活动之举办团体及参加者使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分租或转移场地使用权。
- YO PLACE 有权随时于活动进行期间终止违规者使用房间及设施,已缴付的费用亦不会退回。
- YO PLACE 有權拒絶任何租用申請而不作解釋。
- 場地用途須與申請表格內列明之租用目的相符,租用者必須確保其活動為合法及不會作不道德用途。
- 租用者可向 YO PLACE 查詢可供預約時段,如欲參觀場地需提交《場地參觀申請》;如欲租訂場地,請向 YO PLACE 提交《場地預訂申請表》。
- YO PLACE 保留关闭租用场地之权利。
有关场地使用:
- 租用者不应在活动期间,为参加者提供茶点服务;如参加者有个别需要,可自行在场内使用自助饮品售卖机,并避免在参加者聚集范围内饮用。
- 租用者须于租用时段内清场离开。如需綵排、准备场地或清场,必须同时租用所需时间。
- 租用者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 YO PLACE 的名义宣传其活动、服务或产品。
- 除非事前得到 YO PLACE 的书面批准,否则租用者不得于场内进行任何买卖或金钱交易。
- YO PLACE 只提供场地及其场内的设备予租用者使用,所有其他有关活动各项细节安排及设施,由机构自行负责,并须于十五个工作天前,提交设备清单供审批。
- 如租用者或其参加者所携带物品有任何损坏或遗失,YO PLACE 或 YOPLACE员工概不负责。
- 未经 YO PLACE 许可,租用者不可于 YO PLACE 范围内摆放或张贴指示、通告或任何宣传单张。如有發现,YO PLACE 有权将之清除而毋须事先通知。
- 租用者须在交还租用场地前将全部所属物件,包括装饰、宣传及包装物品搬走。如在 YO PLACE 范围内及發现上述物品,YO PLACE 有权将物品丢弃或暂存,并向租用者徵收所须费用。
- 租用者如将邀请媒体出席活动,需提前至少十五个工作天以书面方式通知 YO PLACE。
- 租用者如需在活动场地搭建活动佈景板及其他装置,需提前至少十五个工作天以书面方式向 YO PLACE 提出申请,并须获预先审批。
- 租用者如需技术人员支援,需提前至少三个工作天提交流程表以作准备。
- 未经 YO PLACE 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YO PLACE 任何设施或装置,如场地物品有任何损坏或遗失,租用者须缴付有关费用。
- 如于场内播放音乐或影片,必须自行购买有关版权。
- 机构须确保活动使用者保持场地整洁,并将垃圾放置于垃圾桶内。
- 场内部分地方设有闭路电视作安全监控用途。
本《场地及设施使用守则》若有修改,将不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