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與粵、港、澳三地政府於2017年共同簽署《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訂立大灣區發展及建設的藍圖,促使大灣區邁向國際。
國家於2019年公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積極發展大灣區,為年輕人帶來新機遇。當中包括七個發展範疇:
- 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 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 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
-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 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
- 緊密合作共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 共建粵港澳合作發展平台
航空交通:
- 香港國際機場 ➔ 廣州
海上交通:
- 尖沙咀中港碼頭 ➔ 澳門、珠海、中山、江門
- 中環港澳碼頭 ➔ 澳門、珠海、深圳
- 屯門碼頭 ➔ 澳門
陸路交通:
- 港鐵(東鐵綫)➔ 羅湖、落馬洲(福田口岸)
- 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 ➔ 廣州南、深圳北、佛山西、惠州南、東莞虎門、肇慶東
轉乘內地高鐵 ➔ 珠海、中山北、江門 - 城際直通車(港鐵紅磡站) ➔ 廣州、東莞常平
- 跨境巴士(經皇崗、深圳灣、沙頭角、文錦渡口岸)
➔ 廣州、珠海、佛山、東莞、惠州、江門、肇慶 - 港珠澳大橋口岸穿梭巴士(金巴)➔ 澳門、珠海
未來,蓮塘/香園圍口岸將備有「人車直達」設施,可令跨境人流和物流更暢順及有效地運作,紓緩現有口岸繁忙情況,大大節省過境時間。
為使香港青年在內地學習、工作和生活更加便利,中央推出了16項政策措施,當中包括:
- 1. 香港居民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置業,享內地居民同等待遇
- 2. 支持香港居民在內地使用移動電子支付
- 3. 在大灣區試點推出香港居民異地見證開立內地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 4. 保障在粵工作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子女享同等教育安排
- 5. 探索建立跨境理財通機制
- 6. 非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向內地當局申請辦理有效期二至五年的簽證或居留許可,方便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停留、居留
- 7. 大灣區內地城市指定港資醫療機構可使用已在香港註冊藥物和常用醫療儀器
- 8. 放寬香港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聯營、香港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和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執業等限制
- 9. 進一步擴大建築業專業人士資格互認範圍
- 10. 擴大港澳建築業專業人士在內地執業優惠政策實施範圍
- 11. 給予保險監管優待政策
- 12. 取消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保險公估機構年期限制
- 13. 支持內地保險公司在港澳市場發行巨災債券,放寬設立特殊目的保險公司限制
- 14. 支持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建設
- 15. 對進境動物源性生物材料實行通關便利
- 16. 放寬內地人類遺傳資源過境港澳限制
- 現時政府推出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包括兩部份:
- 「經入息審查資助」
- 每名通過入息審查的學生視乎需要可獲全額資助或半額資助;及
- 「免入息審查資助」
- 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只可在同一學年內,接受「經入息審查資助」或「免入息審查資助」二者其一。
- 獎學金計劃
- 內地亦設有不同獎學金,供前往內地升學的香港學生申請,詳情可參閱 「申請獎學金(廣東)」。
- 「經入息審查資助」
國家教育部與香港特區教育局已於2004年7月簽訂《內地與香港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証書的備忘錄》,兩地院校在升學銜接上正式互認高等教育學位。
現時持有香港以外院校(包括內地院校)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公務員職位。政府會按既定程序就有關申請安排學歷評核,如申請人所持有的學歷被評核為達到所投考職位的入職要求,並符合有關職位的其他入職要求(如語文能力要求),其申請也會獲得考慮。持非本地學歷而有意成為教師的人士,須向評審局提交評估申請,評估其學歷及教學資格是否符合教師註冊的要求。
不需要工作許可證。國務院於2018年8月3日宣佈了《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其中包括取消《台港澳居民申領就業證》的安排,進一步便利香港居民在內地就業及創業。
在內地工作不論你是否內地居民,均需就個人於內地境內的收入繳交個人所得稅。由於內地有個人全球徵稅,故根據2019年實施的新制稅法,香港人於內地工作如何計算所需要繳交的稅項,以及是否需要繳交個人全球徵稅,主要取決於三個因素:
1. 是否為稅務居民
2. 收入來自於境內或境外
3. 職位是否為董事或監事(股份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亦稱「監察人」)
港人欲了解自己於內地是否需要交稅,可瀏覽「成立公司須知」。
香港人在內地居住半年以上,並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便可申請領取居住證,包括有:
- 合法穩定就業/連續讀書
- 合法穩定住所
領取居住證後,港澳台居民可憑居住證享有在內地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方面,與內地同胞的同等待遇。詳情可瀏覽「灣區職場你想知 - 三地就業安排及事項」。
資料來源:國務院辦公廳《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
大灣區內地城市並沒有強積金安排,取而代之是「五險一金」。「五險一金」是企業給予僱員的勞動保障,「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而「一金」即住房公積金。
在內地就業的港澳人士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內地的住房保障制度) ,與內地居民有同等待遇。內地的住房公積金可供置業使用,僱員可在置業時提取,並可向公積金資金池申請較低息的貸款。如港澳人士離開內地回香港/澳門定居,亦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餘額,有助他們作長遠計劃,實現自身發展。詳情可瀏覽「灣區職場你想知 - 三地就業安排及事項」。
近年內地對部份專業資格有互認制度,以下為較常見的專業資格:
會計 - 持有相關專業的大學本科學歷,參加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全國統一考試,成績合格者在國家境內從事審計業務公司工作兩年後,可向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申請成為註冊會計師。詳情可瀏覽「內地專業資格 - 會計」。
法律 - 持有相關專業的大學本科學歷,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通過考試則可獲內地司法行政機關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若考生希望成為律師,則須在內地律師事務所,或其設在香港的分所實習滿一年,通過律師協會考核後則可成為律師。詳情可瀏覽詳情可瀏覽「內地專業資格 - 法律」。
教育 - 符合指定學歷要求,並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則可申請內地幼稚園、小學、初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資格。詳情可瀏覽詳情可瀏覽「內地專業資格 - 教育」。
醫學 - 持有相關專業的大學本科學歷,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並完成實習,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後便可註冊成為內地執業醫師。詳情可瀏覽「內地專業資格 - 醫學」。
護理 - 持有相關專業的大學本科學歷,參加內地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便可註冊執業;或達到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年限,即可直接聘任成為護士等專業技術職務。詳情可瀏覽「內地專業資格 - 護理」。
藥劑 - 持有相關專業的大學本科學歷,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可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並於內地註冊執業。詳情可瀏覽「內地專業資格 - 藥劑」。
為推進大灣區發展,港人在大灣區內地城市創業可享有稅務及其他優惠政策。
稅務優惠政策:
- 在內地繳納個人所得稅關於「183天」計算方法 : 在內地停留當天不足24小時,不計入在內地居住天數。
- 當地政府為香港及境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提供個人所得稅的稅收負擔差額補貼。
其他優惠政策:
- 租金減免
- 創業補貼
- 培訓補貼
- 交通補貼
- 擔保貸款
- 貼息政策
詳情可瀏覽「廣東創業須知(優惠政策)」。
大灣區推出涵蓋有關大灣區企業知識產權的政策,企業可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其核心技術,例如:
- 商標專利
- 著作權
- 發明專利
- 實用新型專利
- 外觀專利權
為了方便港澳居民在內地工作及學習,由2020年10月10日起港澳居民可在內地的公安部,申請換領或補領「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申請手續與港澳地區一致。
資料來源:國家移民管理局宣佈《有關換發及補發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便利措施》
目前於內地城市就業或就讀大學的港澳台居民,已被納入社會保險保障範圍,而辦理社會保險的業務流程與內地居民一致。
詳情可瀏覽「灣區職場你想知 - 三地就業安排及事項」。
資料來源: 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
可以。現時港人無須返回內地即可在香港部份銀行開立內地戶口。例如中國銀行(香港)、匯豐銀行、東亞銀行等,均在香港提供開立內地戶口服務。
詳情可瀏覽「灣區職場你想知 - 三地就業安排及事項」。